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富国优化C(10003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00037 |
基金名称 |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优化C |
基金简称拼音 | FGYHC |
设立日期 | 2009-06-1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444793035.0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296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是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6月12日。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存托凭证、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含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对于债券的投资,本基金将投资于企业主体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可交换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等以企业为发债主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以及回购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品种。 在满足债券投资比例要求的基础上,本基金可以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仓股票所派发或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二级市场股票、存托凭证和权证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用以强化本基金的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9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296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是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6月12日。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7年1月24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最低赎回份额数量限制调整至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00037.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