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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红利A(10003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00032 |
基金名称 |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红利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HLA |
设立日期 | 2008-11-20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04537703.6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2008年8月29日起至2008年9月24日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1日证监许可[2008]1261号文核准。自2008年11月20日起,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24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在遵循“程序化指数投资、有限度个股调整、精细化风险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力争实现超越,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所带来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0.0%×中证红利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2008年8月29日起至2008年9月24日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1日证监许可[2008]1261号文核准。自2008年11月20日起,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24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各基金代销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首次申购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0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1月30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8年6月8日起,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6月8日起,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6月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00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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