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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利(10001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00018 |
基金名称 |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天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FGTL |
设立日期 | 2003-12-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294660372.4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1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自2003年10月20日起至2003年11月18日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基金最低投资额: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0份基金单位。 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0.8%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 N 满1年不满2年 0.8*N 满2年不满3年 0.6*N 满3年不满4年 0.4*N 满4年不满5年 0.2*N 满5年以后 0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1.0%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 M 满1年不满2年 0.8*M 满2年不满3年 0.6*M 满3年不满4年 0.4*M 满4年不满5年 0.2*M 满5年以后 0 赎回费率表: 持有年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3% 满1年不满3年 0.15% 满3年以后 0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基金,投资目标是在充分重视本金长期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新股首发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年度净收益90%分配给持有人。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1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自2003年10月20日起至2003年11月18日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基金最低投资额: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0份基金单位。 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0.8%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 N 满1年不满2年 0.8*N 满2年不满3年 0.6*N 满3年不满4年 0.4*N 满4年不满5年 0.2*N 满5年以后 0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1.0%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 M 满1年不满2年 0.8*M 满2年不满3年 0.6*M 满3年不满4年 0.4*M 满4年不满5年 0.2*M 满5年以后 0 赎回费率表: 持有年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3% 满1年不满3年 0.15% 满3年以后 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基金,属于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首次申购任一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自2017年1月24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元。自2017年8月28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自2007年1月23日起,通过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20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7年8月28日起,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最低赎回份额数量限制调整至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自2017年8月2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00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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