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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债C(09200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92002 |
基金名称 |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大成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DCZC |
设立日期 | 2006-04-2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3283291.3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4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4月15日至2003年5月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新的收费模式自2006年4月24日起正式生效。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力保本金安全和保持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投资于债券类资产部分(包括流动性良好的、国内市场依法发行及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正逆回购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80%,本基金还可择机进行新股、存托凭证申购,但新股、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4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4月15日至2003年5月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新的收费模式自2006年4月24日起正式生效。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80%以上投资于债券,为债券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16年2月1日起,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2月1日起,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内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92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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