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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纯债A(07003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70037 |
基金名称 | 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嘉实纯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JSCZA |
设立日期 | 2012-12-1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70370073.7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5日《关于核准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55号)核准募集。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07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及/或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5日《关于核准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55号)核准募集。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07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直销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自2014年3月3日起通过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金额及追加申购金额均调整为500元。2017年6月28日起,申购最低起点为10元。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赎回/转换最低起点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70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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