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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信用债C(07002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70026 |
基金名称 |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嘉实信用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JSXYZC |
设立日期 | 2011-09-1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321603855.3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11】1139号文批准,自2011年8月8日到2011年9月9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还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11】1139号文批准,自2011年8月8日到2011年9月9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2017年6月28日起,申购最低起点为10元。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赎回/转换最低起点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70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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