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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龙头ETF联接(04019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40190 |
基金名称 |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龙头ETF联接 |
基金简称拼音 | HALTETFLJ |
设立日期 | 2010-11-18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745903944.0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3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0年10月25日起至2010年11月16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联接基金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含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上证龙头企业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3号文批准。本基金自2010年10月25日起至2010年11月16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ETF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万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40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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