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华安日日鑫B(04003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40039 |
基金名称 | 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B类 |
基金简称 | 华安日日鑫B |
基金简称拼音 | HARRXB |
设立日期 | 2012-11-26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51632487.6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442号)和2012年11月12日《关于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037号)核准。自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22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现金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为满足投资人现金管理和日常理财需求,本基金在力求本金安全、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442号)和2012年11月12日《关于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037号)核准。自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22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华安电子交易平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通过代销机构或华安电子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6年1月9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月24日起,取消自动升降级;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40039.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