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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心B(04003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40037 |
基金名称 |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
基金简称 | 华安安心B |
基金简称拼音 | HAAXB |
设立日期 | 2012-09-0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15230741.8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2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951号)和2012年7月30日《关于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668号)核准。自2012年8月6日起至2012年9月5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流动性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持续稳定地实现超越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期以内的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国债期货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半年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7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2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951号)和2012年7月30日《关于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668号)核准。自2012年8月6日起至2012年9月5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次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元。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40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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