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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稳固C(0400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40019 |
基金名称 |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安稳固C |
基金简称拼音 | HAWGC |
设立日期 | 2010-12-2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733751055.1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62号文核准,自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比较基准收益的当期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并持有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62号文核准,自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元。通过直销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40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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