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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行业(0400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40016 |
基金名称 | 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行业 |
基金简称拼音 | HAHY |
设立日期 | 2010-05-1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805692890.5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3月19日证监许可[2010]318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0年4月12日起至2010年5月7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注重把握行业轮动规律,力求通过行业优化配置,对强势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具有估值优势、成长潜力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获取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3月19日证监许可[2010]318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0年4月12日起至2010年5月7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首次认购和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和申购最低金额为500元。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40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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