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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宝利(04000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40004 |
基金名称 |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宝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HABL |
设立日期 | 2004-08-2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30480770.0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7月16日到2004年8月17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首次认购、申购最低投资额:1000元。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平衡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挖掘存在于各相关证券子市场以及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投资机会,灵活配置资产,并充分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实现基金资产保值的基础上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含存托凭证)、短期金融工具(含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并根据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保留适当比例的现金。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30.0%×天相指数国债全价+35.0%×天相指数转债指数+30.0%×天相指数天相280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一次,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7月16日到2004年8月17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首次认购、申购最低投资额:1000元。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面临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相同的风险(例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但上述风险在本基金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基金主要面临的风险为: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巨额赎回风险等。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40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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