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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能源C(01388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3887 |
基金名称 | 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商新能源C |
基金简称拼音 | HSXNYC |
设立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21]3154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全价)+70.0%×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10.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21]3154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1元。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3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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