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新能源C(01345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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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新能源C(01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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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新能源C(013453)

交银新能源C(01345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3453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基金简称 交银新能源C
基金简称拼音 JYXNYC
设立日期 2021-09-2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自2021年9月29日起对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国证新能源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场内基金份额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自2021年9月29日起对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场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3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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