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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方舟C(01341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3412 |
基金名称 | 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嘉实方舟C |
基金简称拼音 | JSFZC |
设立日期 | 2021-09-2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3451790.6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8月6日证监许可【2021】2612号《关于准予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2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债券及股票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80.0%×中债-总指数+2.5%×中证800指数+2.5%×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8月6日证监许可【2021】2612号《关于准予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2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申购本基金的具体认、申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万元,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3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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