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新能源C(013196)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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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新能源C(01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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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新能源C(013196)

招商新能源C(013196)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3196
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招商新能源C
基金简称拼音 ZSXNYC
设立日期 2021-08-27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16839701.23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19日《关于准予招商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05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与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同时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0%。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及其备选成份券(含存托凭证,下同)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待履行相应程序后,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19日《关于准予招商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05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均不得低于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3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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