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平安优势回报A(01298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985 |
基金名称 | 平安优势回报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平安优势回报A |
基金简称拼音 | PAYSHBA |
设立日期 | 2021-08-2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89002775.1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22日证监许可[2021]2120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成长能力、竞争优势的龙头公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70.0%×沪深300指数+25.0%×中证全债指数+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基金份额锁定;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22日证监许可[2021]2120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追加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2年8月24日起,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不设最低限制;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985.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