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平安双季盈C(01293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932 |
基金名称 | 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平安双季盈C |
基金简称拼音 | PASJYC |
设立日期 |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21]938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21]938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932.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