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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臻善A(0126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611 |
基金名称 |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东方臻善A |
基金简称拼音 | DFZSA |
设立日期 | 2021-09-1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892945706.6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1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0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除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外的信用债采用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主体评级;若没有债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体系与前述评级要求不一致的,参照主体评级。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1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0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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