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平安惠信A(01244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440 |
基金名称 | 平安惠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平安惠信A |
基金简称拼音 | PAHXA |
设立日期 | 2021-07-1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000000039.3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惠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8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9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惠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8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9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起点为10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申购业务的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2021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1年10月15日起,每个交易账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21年10月15日起,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440.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