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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债1-5年A(0124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403 |
基金名称 |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东方中债1-5年A |
基金简称拼音 | DFZZ1-5NA |
设立日期 | 2021-08-1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840120043.9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1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3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31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各类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资产、各类信用债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待偿期在1年-5年(包含1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1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3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31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策略,跟踪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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