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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颐年养老(01238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386 |
基金名称 | 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银河颐年养老 |
基金简称拼音 | YHYNYL |
设立日期 | 2021-07-2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86965692.0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4月22日《关于准予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9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将自2021年7月12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运用资产配置技术和基金优选策略,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下同)、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投资于商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战略配置中枢目标是将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或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4月22日《关于准予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9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将自2021年7月12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份额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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