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沪港深500ETF联接A(012275)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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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沪港深500ETF联接A(01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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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沪港深500ETF联接A(012275)

富国沪港深500ETF联接A(012275)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2275
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富国沪港深500ETF联接A
基金简称拼音 FGHGS500ETFLJA
设立日期 2021-07-14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66186632.11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32号)。本基金将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ETF联接基金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沪港深500指数 (人民币)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32号)。本基金将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0.01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1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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