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华安均衡C(01207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074 |
基金名称 | 华安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安均衡C |
基金简称拼音 | HAJHC |
设立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21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8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65.0%×中证800指数+2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1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21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8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074.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