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恒B(011724)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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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启恒B(0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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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启恒B(011724)

东方红启恒B(011724)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1724
基金名称 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恒B
基金简称拼音 DFHQHB
设立日期 2021-04-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1167799413.8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东方红4号-积极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新增B类份额,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8日证监许可【2021】361号文准予注册。自2021年4月21日(含)起,《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4号-积极成长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东方红4号集合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恒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深入研究、精选个股,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70.0%×沪深300指数+20.0%×中债-综合指数+10.0%×恒生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对应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东方红4号-积极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新增B类份额,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8日证监许可【2021】361号文准予注册。自2021年4月21日(含)起,《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4号-积极成长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东方红4号集合正式变更为东方红启恒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0.01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1年5月28日起,最低赎回申请份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1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1年5月28日起,最低份额保有余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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