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阿尔法产业A(011704)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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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产业A(0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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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产业A(011704)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1704
基金名称 东方阿尔法产业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东方阿尔法产业A
基金简称拼音 DFAEFCYA
设立日期 2021-07-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430634085.33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于2021年2月3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阿尔法产业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8号)注册募集。本基金募集期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产业精选和个股研究,力求选择景气度上行产业中具有先锋优势的优质个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产业先锋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80.0%×中证800指数+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于2021年2月3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阿尔法产业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8号)注册募集。本基金募集期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均为1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元。通过直销机构(非网上交易系统)认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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