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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华智(01160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600 |
基金名称 | 银华华智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银华华智 |
基金简称拼音 | YHHZ |
设立日期 | 2021-09-0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75680898.7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21年2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长期战略目标资产配置框架下,通过基金优选等手段,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黄金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黄金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此处混合型基金仅包括在基金合同中列明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或近4个季度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股票仓位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的混合型基金)及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5%-3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沪深300指数+7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21年2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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