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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稳健养老目标(01155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557 |
基金名称 | 平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平安稳健养老目标 |
基金简称拼音 | PAWJYLMB |
设立日期 | 2021-05-0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57789636.3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10日证监许可[2020]2172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性的同时,力争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其中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30%,且对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对于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主要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类型:(1)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期锁定;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10日证监许可[2020]2172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1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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