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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欣利C(01155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555 |
基金名称 | 海富通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欣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HFTXLC |
设立日期 | 2021-09-1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1223867.7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21年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把握证券市场的投资机会,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0%-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7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21年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单笔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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