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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产业C(0115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524 |
基金名称 | 新疆前海联合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前海联合产业C |
基金简称拼音 | QHLHCYC |
设立日期 | 2021-08-1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66443216.5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1】16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60.0%×中证800指数+3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10.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1】16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直销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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