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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消费龙头A(01128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282 |
基金名称 | 华夏消费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夏消费龙头A |
基金简称拼音 | HXXFLTA |
设立日期 | 2021-02-0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422279502.7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20]344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4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专注消费行业及其产业链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消费行业及其产业链龙头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无需另行召开持有人大会。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综合指数+65.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20]344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4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6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还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认购的每次认购金额均不得低于1元,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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