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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庚品质(01117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174 |
基金名称 | 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庚品质 |
基金简称拼音 | ZGPZ |
设立日期 | 2021-01-1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795108650.5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4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将自2021年1月11日起到2021年1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跟踪研究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基础上,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寻找证券市场中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组合投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中长期可持续的、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中证800指数+25.0%×中证全债指数+2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4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将自2021年1月11日起到2021年1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10万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不设最低认购金额限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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