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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沪深300C(01113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133 |
基金名称 | 鹏扬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鹏扬沪深300C |
基金简称拼音 | PYHS300C |
设立日期 | 2021-05-25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4642940.4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20]3443号文准予注册。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20]3443号文准予注册。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万元,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万元,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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