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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金融地产C(0111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124 |
基金名称 | 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金融地产C |
基金简称拼音 | FGJRDCC |
设立日期 | 2020-12-2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24.4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20年12月29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对金融地产行业的深入研究和分析,精选金融地产行业内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金融地产行业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综合指数+80.0%×中证金融地产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20年12月29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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