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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聚利(01108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083 |
基金名称 | 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河聚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YHJL |
设立日期 | 2020-12-2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899995334.6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16日《关于准予银河聚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0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将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6个月、结束后6个月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且资产到期日不得晚于相应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2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16日《关于准予银河聚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0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将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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