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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元A(01093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0931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鑫元A |
基金简称拼音 | GLAXYA |
设立日期 | 2021-08-25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1248768.8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20]319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沪深300指数+80.0%×中证全债指数+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20]319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已在直销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0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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