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创业板指数A(010749)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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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创业板指数A(0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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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创业板指数A(010749)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0749
基金名称 浙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浙商创业板指数A
基金简称拼音 ZSCYBZSA
设立日期 2021-03-1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11665217.03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10日证监许可【2020】296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优化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模型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可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5.0%×中债-综合指数+95.0%×创业板指数(价格)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10日证监许可【2020】296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本基金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0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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