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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双债A(01043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0435 |
基金名称 |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双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SZA |
设立日期 | 2020-11-1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3997885.5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20年10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7号)。本基金将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3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管理充分捕捉可转债(含可交换债)和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投资信用债时遵守以下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的或债项评级为A-1的,依照其主体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逐步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和信用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20%;其中信用债是指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非国家信用的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沪深300指数+70.0%×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20.0%×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20年10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7号)。本基金将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3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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