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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丰年A(01025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0254 |
基金名称 | 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嘉实丰年A |
基金简称拼音 | JSFNA |
设立日期 | 2021-06-0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29843341.8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20]2154号《关于准予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信用债总指数_1年以下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20]2154号《关于准予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为准;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0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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