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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瑞兴C(01005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0057 |
基金名称 | 平安瑞兴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平安瑞兴C |
基金简称拼音 | PARXC |
设立日期 | 2020-11-0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6157546.3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6日证监许可[2020]1676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各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沪深300指数+85.0%×中债-新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6日证监许可[2020]1676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起点为10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自2021年11月4日起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1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0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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