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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新兴消费(00952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9527 |
基金名称 | 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金新兴消费 |
基金简称拼音 | HJXXXF |
设立日期 | 2020-05-2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8562170.3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20]717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2020年5月29日起,《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积极调整仓位、精选新兴消费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消费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中债-总指数+70.0%×中证主要消费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20]717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2020年5月29日起,《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须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9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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