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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科技创新A(00935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9353 |
基金名称 |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浙商科技创新A |
基金简称拼音 | ZSKJCXA |
设立日期 | 2020-09-2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61641398.5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20]55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中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合理的风险限度内,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范围内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中债-综合指数+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65.0%×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20]55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家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9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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