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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恒颐A(0093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9303 |
基金名称 | 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恒生前海恒颐A |
基金简称拼音 | HSQHHYA |
设立日期 | 2020-11-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600006386.1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0年3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97号)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在有效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0.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20年3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97号)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目前仅对机构投资人开通)首次认、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9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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