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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红利精选(00910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9108 |
基金名称 | 富国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
基金简称 | 富国红利精选 |
基金简称拼音 | FGHLJX |
设立日期 | 2020-04-23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99940741.7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20年2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号)。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7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高股息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产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红利精选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的高股息股票,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香港等国家或地区。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中债-综合指数+30.0%×中证红利指数+60.0%×恒生高股息率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20年2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号)。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7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9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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