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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可转债C(00881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8817 |
基金名称 | 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宝可转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HBKZZC |
设立日期 | 2020-01-06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524729.3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20年1月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可转债的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本基金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本基金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即不受锁定期等任何交易限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卖出。该部分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70.0%×标普中国可转债全收益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20年1月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重点配置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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