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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聚泓C(0086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8616 |
基金名称 | 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汇金聚泓C |
基金简称拼音 | HJJHC |
设立日期 | 2020-10-3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9年10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35号)准予注册。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本基金投资于信用债的评级不低于AA(含)。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两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的1.1倍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9年10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35号)准予注册。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须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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