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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聚鑫C(00822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8221 |
基金名称 |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兴业聚鑫C |
基金简称拼音 | XYJXC |
设立日期 | 2019-11-15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84.6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9年11月15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在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银行存款、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19年11月15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投资者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2021年7月23日起,调整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1年7月23日起,调整基金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机构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21年7月23日起,调整基金最低保有份额为1份;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份,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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