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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沪深股通(0081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8116 |
基金名称 | 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沪深股通 |
基金简称拼音 | YHHSGT |
设立日期 | 2020-05-1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0819905.1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30日证监许可[2019]183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在努力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参考全球投资者通用的核心资产评价标准,在内地资本市场优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标的股票”和“深股通标的股票”,并以前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港交所披露的沪股通标的股票以及深股通标的股票名单为准)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80.0%×MSCI中国A股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30日证监许可[2019]183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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