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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债3-5年A(0080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8015 |
基金名称 | 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嘉实中债3-5年A |
基金简称拼音 | JSZZ3-5NA |
设立日期 | 2019-12-16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905148777.4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6日《关于准予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91号)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2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6日《关于准予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91号)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2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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