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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鑫利(00801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8014 |
基金名称 |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天弘鑫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THXL |
设立日期 | 2019-11-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821255934.5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6日证监许可【2019】169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23日止(含周六、周日),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0%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6日证监许可【2019】169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23日止(含周六、周日),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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